便利店7-Eleven(七仔)近日於美國德州聯邦法院入稟,控告運動商品巨頭Nike侵權,指一款新波鞋抄襲其經典橙、綠、紅三色條紋商標,更特意揀7月11日「7-Eleven Day」推出,涉嫌刻意混淆大眾視聽。
據訴訟文件,涉事鞋款為Air Max 95 Big Bubble QS 2,貨號IR1944-102。鞋身主體配色線條,與7-Eleven沿用多年的招牌三色條紋商標非常相似,鞋墊更印上便利店貨架圖案,官方宣傳文案亦用上「漫步街角便利商店」主題,多處細節參照七仔經典形象。最惹爭議的是,Nike原定發售日期,正正是每年7月11日的「7-Eleven品牌日」。
今年適逢7-Eleven登港45週年,品牌由3月起推出一連串週年推廣,相關活動已於6月底完結,當中年度711限定優惠當時人氣極高。業界質疑Nike刻意揀品牌熱度高峰期推出近似商標鞋款,企圖借勢引流。

7-Eleven透露,起訴前曾多次聯絡Nike尋求和解,但對方並無妥善回應。集團指出,該款波鞋的配色及設計細節極易令消費者誤以為雙方存在官方聯乘合作,構成不正當競爭及商標侵權。目前已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對方立即停止分銷、銷售涉事波鞋,同時追討相關經濟損失及全部訴訟費用。
消息傳出後,Nike已於多個地區官方購鞋平台將鞋款緊急下架,但二手轉賣平台炒家趁機囤貨,鞋價較原價直接翻倍,炒作氣氛熾熱。截至目前,Nike仍未就今次跨產業侵權訴訟發表任何官方聲明。
業界人士分析,現時品牌專屬色彩、經典圖案均受商標法嚴格保護,視覺識別設計已成品牌核心資產。今次便利商店巨頭狀告運動大牌的侵權風波,成為近年潮流圈、零售業熱議的商標保護經典案例,後續法庭裁決備受各界密切關注。

市場知識產權顧問分析,今次案件反映兩大產業趨勢:
一)長期使用並註冊的專屬配色受商標法獨佔保護,美國多宗判例早已確認相關準則,隨意借用配色營銷存在極高法律風險;
二)各大品牌極力防範商標淡化,早前LV控告內地奶茶品牌仿花紋並獲千萬牌會損害品牌形象,多宗透過訴訟維權企業多會透過訴訟維權。
市場數據顯示,不少網友誤以為涉事波鞋為7-Eleven聯名產品,足證設計易造成消費混淆。球鞋品牌靠近似設計短期炒高二手價,但一旦被判侵權,將面臨產品下架、巨額賠償等後果。
對本地中小潮流店舖而言,事件帶來清晰啟示:推出跨界產品必須取得品牌正式授權,單純參考其他品牌經典視覺元素,極易觸犯侵權條例。隨全球知識產權監管收緊,蹭知名品牌流量的擦邊行銷空間將愈來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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